精彩推荐

小龙虾苗交易 签个合同少麻烦

743人阅读  0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
发表于 2008-5-27 00:00:00
  5月10日上午,家住浙江仙居横溪的养虾户陈明良、陈明永俩兄弟紧紧握住横溪工商所所长的手,万分激动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今天上午,我们收到了7000元赔偿款。”此时,一起耗时近2个月,动用两地工商的千里消费维权案件成功告结。
  3月17日下午下班前,陈明良两兄弟急冲冲地跑进县工商局横溪工商所所长办公室,喘着粗气说:“我们刚刚从江苏省盱眙县王某处购买的龙虾苗放养后,出现大量虾苗死亡,请你们帮我们讨回公道。”
  接到举报后,工作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在养殖场里,陈明良随意拿出七八箱装龙虾的网状箱。工作人员发现每个箱中都有一半以上的龙虾苗已经死亡。陈明良指着半死不活的虾苗,告诉工作人员:“这批龙虾苗花了我29000元钱,共1035千克,今天上午刚刚从江苏省盱眙县运到,下午放苗时,就有许多龙虾死亡,现在货款已付,销售商又在千里之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事你们得给我做主啊。”看着40亩水田围垦的养殖场,回想前期的20多万元借款投资,望着塘底黑压压一片的死龙虾苗,陈明良一脸无奈,致富的路怎么走?当前的损失该找谁赔偿,他用恳求的眼光看着大家。
  工作人员顾不上吃晚餐,一边用电话咨询专家,请教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一边进行损失统计。同时,联系远在千里之外的销售商王某商议赔偿事宜。王某接到电话,感到很惊讶,继而支支吾吾,始终不正面与工作人员对话,当听到需要赔偿时,拉大声音说道:“虾苗已经给你了,死了不关我的事,我们又没有签合同。”由于陈明良兄弟购买龙虾苗前未与王某签定正式购买合同,只是口头约定送到后保证95%的成活率,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王某一直不愿就赔偿一事与工商人员进行对话。陈明良兄弟俩知道王某的态度后十分气愤,扬言要采取过激行为,没有合同又难以走通司法途径,事态的发展可能要恶化,横溪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了江苏省盱眙县工商局。仙居、盱眙两地工商人员多次向王某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盱眙消保委又对王某的企业信用指数重新评估,并组织人员对其经营行为展开全面检查。王某渐渐认识到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主动与横溪工商所和陈明良取得联系。
  5月10日,经过两地工商部门的共同努力,历时近两个月的千里维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