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很多人选择在这一天返乡祭祖。对此,盱眙法院执行干警坚持奋斗在一线,利用“执行110”机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快速出警,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4月5日下午,申请人唐某向盱眙法院执行局电话举报,称看到被执行人高某利用清明假期回家。盱眙法院执行局迅速出警,在盱眙县河桥镇某工地现场成功控制高某。迫于执行压力,高某最终于当晚17点,现场还款6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4月6日下午,另一案件的被执行人金某回到盱眙住所。盱眙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举报后,派出干警,将金某从盱眙县城国贸附近带回。最终,金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盱眙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别因失信,让清明节变成“清明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