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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运耽搁时间 龙虾死伤过半 索赔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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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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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法制报消息 (记者冯训太、实习生林晨报道)23日,南昌市民万先生向本报投诉,其进购的一批鲜货从安徽发往南昌,货物到达南昌后快运公司并未及时卸货,将货物直接运到深圳西后再由对方发往南昌。拿到货物后万先生才发现不少鲜货都变质了,中铁快运南昌公司却拒绝作出任何赔偿。
  据万先生介绍,19日下午,他从蚌埠市进购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龙虾,按照以往的接货时间,20日上午8时,他便来到中铁快运南昌公司大门口。然而,这一次他并未等到鲜货。直至当天下午4时,中铁快运南昌公司才把货送到南昌,货箱里的龙虾却死了三分之二,损失1000多元钱。万先生还说,发现以上情况后,他当即与中铁快运南昌公司理赔部取得联系,要求对方作出一定的赔偿遭拒。
  23日上午11时,记者陪同万先生来到中铁快运南昌公司。该公司王经理向记者解释,由于万先生委托发往南昌的鲜货车次属于旅客车,火车到达南昌后只能停靠7分钟。为了安全起见,中铁快运南昌公司只能在离南昌最近的车站把万先生的鲜货取出来,再返送至南昌。“既然约定是当天送货抵达南昌,中铁快运南昌公司并没有出现违约。”
  南昌某律师事务所黄律师向记者介绍说,如果在运送过程中现意外或者其它原因而导致货物不能准时到达,快运公司应该提前向万先生告知。中铁快运南昌公司未提前向客户告知造成了损失,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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