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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让人反感的不良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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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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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因不良驾驶习惯引发开车斗气,进而酿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时有发生。成都近日“暴打女司机”事件不断出现剧情反转,随着事件的推进,被打女司机也由受害者身份变成危险驾驶的“路霸”,被网友们口诛笔伐。为避免成为他人眼中的“路霸”,请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正确的驾驶习惯,文明上路。下面罗列一些最为让人反感的不良驾驶行为。
  开车接打电话
  危害指数:★★★★★
  您肯定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路上开着开着,前方车辆毫无预兆就慢了下来,超过去一看,十有八九都是司机在打电话。这项在很多人眼中的经常行为其实危害非常大,而且绝不仅仅是影响他人行车那么简单,它比酒后驾车更危险。
  英国一家交通研究所最近公布的测试结果表明,开车时使用手机,大脑的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时慢30%,年轻人驾驶车辆接打电话相当于70岁老人驾驶车辆,开车打电话发生车祸的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事故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还有研究表明,开车打电话导致司机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话内容重要,注意力甚至下降37%。同时,拨打电话的驾驶员行车速度比正常状态慢9%,刹车的反应速度也要慢19%。而且发生车祸的几率与性别、年龄和是否使用免提功能都没有关系。
  同样有很多人认为,使用蓝牙耳机而非单手拿电话就会安全很多,实则不然。另有一项研究表明,单手驾车会妨碍驾驶,但造成严重危害的还是因为打电话占用了大脑,可能会出现“视盲”现象,也就是出现明明盯着前方的物体,却“看不到”。使得大脑变得迟钝,反应变慢,这种对大脑的影响,无论是手持接打电话还是用蓝牙耳机都是一样。
  有媒体报道,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一辆粤S牌照的轿车行驶至泉南高速公路石城段时,驾驶员打个电话分神,一不小心轿车失控冲出高速公路护栏坠下高架桥。所幸车被护栏外大树缓冲,肇事车辆虽严重毁坏,但车上5人只受轻微伤而后被村民和高速交警及时救出,逃过一劫。
  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北京市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除处200元罚款,根据新交规还将被罚2分。
  并线不打转向灯
  危害指数:★★★★☆
  常在路上跑的司机都会遇到前面车不打转向灯忽然转弯、并线、调头或靠边,弄得自己措手不及,匆匆采取紧急制动。一些司机觉得,变道时只要自己留心侧后方情况就行了,打不打转向灯无所谓。还有人担心打了转向灯,别人不肯让道,还不如不提醒对方,来个突然袭击,这种疏忽大意的心态很容易酿成事故。
  据福州晚报报道,去年6月,福州一辆私家车转弯不打转向灯,方向盘一打直接转弯潇洒离去。后面两辆车因避让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其中一名司机当场昏厥。
  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调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滥用远光灯
  危害指数:★★★★☆
  在夜间行车,远光灯对于扩大观察视野和提高视线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照射距离短,有些司机在夜间行车时很少启用近光灯,而习惯于一直启用远光灯,甚至在照明良好的地段也不做切换。还有部分司机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开了远光灯后在行驶中忘记切换回近光灯。
  然而,滥用远光灯不仅不能提高行车安全,还可能为驾驶者增加风险。据了解,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当距离较近时,远光灯也会导致前车后视镜出现大面积光晕,让前车驾驶员难以判断后方交通,并对其驾驶造成不良干扰。据江苏卫视去年3月报道,由于大货车司机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导致对车驾驶员视线不好,从而引发一场四车连环撞的交通事故。
<p>  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虽然北京尚无滥用远光灯处罚标准,但在深圳等地已经将其纳入处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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