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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将饭店小龙虾列入餐饮安全监督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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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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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正是小龙虾肉肥黄满、大量上市的季节,许多饭店还特别打出特色龙虾广告牌。这道菜如此大的吃量,卫生状况怎么样?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餐饮服务环节的小龙虾已经列入我市餐饮安全部门监督抽检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龙虾在饲养过程中,不允许使用一种渔药——五氯酚钠,作为禁药的“五氯酚钠”可由呼吸道、消化道以及皮肤进入人体引起中毒,一旦经口进入&nbsp体内超过一定量后,会对胃肠道、肝、肾、心、肺产生损害作用,甚至可危及生命。记者在一家大型餐馆看到,市餐饮所执法人员将小龙虾作为采样项目,送检测机&nbsp构去检验,抽检项目为五氯酚钠。据了解,抽检的对象包括市区12家大、中、小型餐馆的12个批次的小龙虾。
  镇江市餐饮安全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一方面将根据监督抽检的结果,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同时还督促经营小龙虾的餐饮服务单位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要求他们做好食品原料进货关、验收关。市餐饮所将严肃查处使用“洗虾粉”清洗小龙虾、使用病死小龙虾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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