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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小龙虾野生资源保护,加快种质资源修复,保障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每年的9月1日12时至12月31日12时为小龙虾禁捕期。8月25日至8月31日,枝江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执法人员到全市9个乡镇水产市场开展禁捕野生小龙虾宣传活动。宣传期间共出动宣传车10台次,执法人员40人次,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要求他们在小龙虾禁捕期内不得收购、销售、加工野生小龙虾。
 
下一步,枝江渔政站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龙虾整治行动,深入江河、湖泊、水库打击禁捕期间的非法捕捞小龙虾行为,切实保护小龙虾野生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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