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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用假证在香港旅游享零团费被判入狱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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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8 07: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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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7日电据香港《文汇报》报道,4名山东济南农村妇人参加“老年旅游观光团”初次访港,今年6月在港澳码头离境时,被入境处人员揭发使用伪造港澳通行证,并虚报年龄小4岁被捕。女领队指若年龄逾55岁的团友不多于6成,即可享有团费优惠。还押近两个月的4名女被告昨天(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认罪,被判入狱两个月,因各人候审期间已还押两个月,故在香港惩教署办理手续后便可获释。

  4名被告各承认一项使用伪造的旅行证件罪,而各获撤销一项向入境处作出虚假申述罪。而早前已认罪的女领队,则押后至下周判刑。

  裁判官指使用虚假旅游证件对香港入境处的执法有非常大的影响,一般会判以阻吓性刑罚,但此案有特殊性,被告来港前不知情,来港后证件被收起,有她们困难之处。而且她们使用真证件来港,假证只为购物用途,不是以假身份获取工作或福利。

  非主谋判短期监禁警惕

  裁判官又认为,她们并不是主谋,该计划是由旅行社安排。但裁判官警惕被告,“在香港遇到非法的事,不可置之不理或参与其中,要向当局寻求协助”,故此判以短期监禁以提醒被告。

  辩方律师表示,4名被告起初被老人优惠吸引报团,来港后,领队将4人的真证件收起,并告知她们因已超过55岁,若用真实年龄登记在香港购物是不能享有团费优惠,遂把假证交给她们使用,由于4人学历低,误信导游并配合她。

  辩方指,旅行社擅制假证件,4人原本是使用真证件访港的。惟领队告知她们只须在购物时展示假证,团费便可由原本的几千元,锐减至“零团费”。6月13日行程完结,出境时领队又派错假证件给她们办理离港手续。她们以为可以照用,入境处职员却发现各人出示的港澳通行证上的出生日期,与入境时的资料不符而揭发此案。(记者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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