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江苏盱眙一林场会计挪用公款35万元获刑2年6个月

11563人阅读  0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2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0
发表于 2015-5-31 07:38:02
分享到:
正义网淮安5月28日电(通讯员刘立秋 戚玉柱)

  “这怎么可能呢?”

  在得知现金会计沈某被江苏省淮安市盱眙检察院立案的消息后,林场上下一片惊讶和质疑,尤其是老会计杨某。原来这位老会计带出来的好徒弟竟然不声不响的把35万元余元的公款拿去放高利贷,至今没有归还。沈某平日里待人诚实,做事干净利索,是同事心中的老好人,更是林场总账会计老杨的得意门生。????谁也不会想到沈某会做出这种事来,以至于事情败露后林场上下都是唏嘘不已。

  “借钱的跑啦!”

  沈某在一次博彩在中了头奖,一家人都乐开了花,并决定去投资赚更多的钱。媳妇头脑活泛,要拿钱去给私人放贷,说这样做时间短收益高;而沈某本分,就想着去装修房屋用于出租,认为这样做风险低。两人商量一天,最后决定媳妇拿去放贷收利息。然而没过多久媳妇就对他哭诉,说是借钱的人跑了,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了。明明中了大奖,自己的生活水平没有一点提高,还徒增诸多烦恼,沈某心里难受,对着媳妇发了牢骚:我一个月才两千多块钱,你一下子就放飞了头十万!并嘱咐媳妇不要对人说这事情,丢不起这个人!

  “我是来拉你一把的!”

  沈某中彩票的消息不胫而走,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石某突然主动跟他联系。经过石某的一番“好心劝说”,沈某怦然心动。原来石某以前是个破落户,沈某在单位上班时,他连媳妇都娶不上,后来石某四处借钱在镇上搞房地产,没过多久就发家致富,不仅还了借款还买房买车,成了乡里的大名人。这次来找老同学就是想拉沈某一把,带他一起发财来的。石某向他保证,只要借钱给他用,一定按照市场上的最高利息还本付息。

  沈某听了这番保证,那一夜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一面羡慕已飞黄腾达的老同学,一面暗下决心要绝地反击,搭一趟发家致富的顺风车。想着想着……他开上了宝马车,住进了大别墅,不由自主的兴奋着大笑起来,这一笑就醒了过来。为了实现这个美梦,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向同事朋友借了十万元,到手后立马给了石某。但是不久后问题就来了,石某只按时给了利息,本金要等工程款回来才能给。沈某又一次彻夜难眠,这个钱如果还不上,自己以后还怎么在林场混?沈某在办公室愁眉苦脸,无意间看到桌上的林场补贴的存折,心里突然打了个激灵。这些存折一直保存在自己手里,平时也没有人过问,为什么不能用一下这个钱呢,反正用一段时间就还回来,也不会有人知道。

  就是这样一个想法,让沈某迈出了挪用林场公款的第一步,以致后来一发不可收拾。有了这个稳定的“资金来源”,沈某开始大胆的向熟人借钱,在转借给石某,然后用林场的补贴资金去补这个窟窿,时至2013年9月份,沈某已经从林场挪用35万余元。

  “我认罪,感谢检察官!”

  盱眙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古城林场的账目存在猫腻。通过细致缜密的核查发现账上平白无故的少了几十万。这一重大发现立即引起侦查人员的高度重视,通过系统的分析排查,锁定现金会计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当即对其询问。检察官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言明利害关系,终于使沈某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随后他交代了挪用单位公款的详细过程。

  “我认罪,不会上诉,感谢检察官对我的深刻教育,感谢法官对我的宽大处理。我一定深刻反省,改过自新。”沈某在盱眙县法院宣判时,为自己昔日的所作所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鉴于沈某的认罪态度良好,能够积极主动退赃,盱眙县法院给予沈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的刑事处罚,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