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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供电公司贴近供电实际践行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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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6 04: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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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钱成刚 报道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出台,到倍受关注的呼格吉乐图案被改判无罪,随着一系列的司法改革及沉冤多年的案件被纠错,“依法治国”越发成为全社会流行的热门词汇。那么,一线供电员工可否贴近生活、立足岗位践行法治思维,维护企业权益呢?3月27日《江苏电力报》4版头条的报道无疑就是这样一则能给人以有益启示的成功案例。

  《租户欠电费 房东怎么办 申请预交规避房客欠费风险》,报道标题很好提炼出了新闻事实:如皋市一房东将沿街门面房租赁给他人经营,尽管电工一再催收,而房客却常常逾期交纳电费,时刻存在拍屁股走人而将欠费交由房东交纳的风险。对此,当地电工没有像许多一线电工常说的那样,不顾人家的冷嘲热讽,强赔笑脸一再卑微的多说好话,以而是想方设法联系不在本地生活的房东,告知《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房客一旦走人,房东将全额承担其所欠电费及违约滞纳金;同时建议,与供电公司重签协议,改先用电后交费为预交费后用电方式,彻底防范了风险。

  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这位电工研究《供电营业规则》,建议客东重签供用电合同,很好地体现出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

  一些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现场,挖掘机、吊车司机不听劝阻;一些客户配电房安全隐患严重,客户不把整改建议当回事;一些小区未通过验收,而居户陆续入住等,类似房客曾经的“不买账”行为,供电企业完全可以运用相关法规,晓以利害,调动建设施工业主、企业投资方,甚至安监、住建、房管和经管部门,运用规则思维、权责思维、程序性思维、建设性思维等法治思维属性去共同化解问题。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如果套改一下,“人人依法,依法人人”,许许多多的一线电工多研究相关法规,多推进以法治思维去化解矛盾和问题,那么,无疑也是以各自的实践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地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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