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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之内作案6次,货值9000余元
 
    顺畅网讯  商报记者 何道新 报道 在顺德区某渔村做工的两名男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大肆偷盗龙虾,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连续作案6次之多,案发后近日被顺德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和肖某被捕前都在乐从镇葛岸一间渔村上班,今年1月10日,王、肖二人合谋后由肖某将海鲜池里的4只价值2000多元的花龙虾藏于地下室的海鲜过滤池,然后趁中午渔村人员回家休息的机会,将其偷出渔村,藏在王某的摩托车车尾箱里。当日下班后,两人一起驾驶摩托车到南海区盐步海鲜市场将盗得的花龙虾,以1400元的价格销赃平分。到2月27日案发时,王、肖二人以相同手段共计作案6次,赃物价值达9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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