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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宝
本报讯4月3日,由盱眙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裁定罪在盱眙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该院历史上第一次审理此案。
刘某是一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件的肇事者,事故发生后,刘某没有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受害者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8.3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刘某明知道该款应当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却将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款挪作他用,没有及时履行盱眙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最终使得判决无法执行。
据了解,自盱眙法院启动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有7名涉嫌此罪的嫌疑人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今后,盱眙法院还将继续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严厉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淮安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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